• 招生对象
●思想要求进步,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病史)适应全日制学习。
●应往届高中、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招生类型、层次全日制高教自考助学专、本科;职业证书培训。
• 报名及录取
●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高考或会考成绩单复印件、4张1寸照片(近期免冠蓝底彩照)新生报名回执表或入学报名表用挂号信邮寄到招生办公室(注明详细通信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可直接来校报名或在我校驻各地招生咨询处报名(须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及高考或会考成绩单)。
●通过电话、传真或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08年8月30日。
●审核合格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开学凭入学通知书报到,详见入学须知。
• 报名方式
1、到我校驻各地招生办公室报名。
2、直接来校报名。
3、网上报名。
4、电话报名。
报名时需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高考成绩单复印件各一份(贫困生需提交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本人彩色免冠一寸照片8张,二寸照片4张以及50元报名费。
• 收费标准
1. 委托助学费:计算机网络、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通信工程、通信信息管理400元/学年;餐饮管理280元(一次性)、物流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480元/学年,民航服务与管理面试体检费300元,服装费1500元。
2. 技能培养实训费:中文导游1600元/学年,室内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装饰装修工程2600元/学年;国际软件工程(IBM Java)、国际软件工程(IBM电子商务软件)、UI创意设计、数字艺术(多媒体设计)、软件测试工程师3500元/学年,民航服务与管理3900元/学年。
3. 住宿费2800元/学年,住宿押金200-500元(一次性)。
4. 公寓用品、教材、军训、保险、体检等代收费用以入学须知为准。
• 文凭、毕业待遇及就业
●学校统一组织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主考院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网上可查询。本科毕业通过论文答辩后,符合授予条件者由主考院校授予学士学位。
●学生在全日制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还可利用业余时间学习远程(网络)教育相关专业,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电子注册、网上可查询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
●经学院考试合格颁发北京东方大学结业证书。
●学生可根据所学专业及未来职业发展趋势选学考取一个或多个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证书,为就业奠定基础。
●学生毕业取得文凭后按国务院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专、本科同等待遇。亦可按照“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原则,留校或择优推荐工作。
• 奖学金制度
学校为鼓励广大学子发奋学习早日成才.特设奖学金制度,特等奖学金3000元,一等奖学金20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500元。另设立“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等奖励制度。为了给特困学生创造求学就业的机会,学校可协助开展勤工助学和大学生创业活动。我校本着“发展教育,服务学生”的宗旨,成立“校长发展基金”。2008年元月,学校启动第一期“校长发展基金”80万元人民币,用来资助家庭经济条件差和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助其在东方大学早日成才。
• 特别说明
1、我校严格执行北京市教委有关收费和退费规定,按学年度收费。
2、我校属于自考助学单位。
3、学校许可证号:1100002100001
4、广告备案号:教高广备字(2008)第014号
5、查证网址:http://gjc.bjedu.gov.cn, 北京市教委高教处
http://www.edu111.cn,北京民办教育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