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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 际 部 *             

北京东方大学国际部( International Office )于 2004 年 11 月成立,是北京东方大学 执行国家涉外政策,规划、协调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职能部门和服务机构。

具体职责:

•  各院系国际合作项目的申报和归口管理

•  国际交流工作(如访问、短期交流、培训等)的归口管理

•  外国专家的聘用、日常管理服务和外国专家项目的申报与管理

•  外国留学生的归口管理

•  国际教育展会、国际学术会议等的申报、协调及策划

•  同外国教育、科研机构、国际组织等合作与交流关系的建立

•  出国项目的管理

•  出国及来华护照、签证的办理

•  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程序:

•  各院系国际项目申报及管理

•  各院系凡涉及国际交流合作、中外合作办学、中外学分互认等涉外项目,须向国际部进行申报,申报时需提交国外院校资料以及拟合作计划书;然后由国际部整理后向校长申请审批。

•  校长审批后如决定为可实施项目,则由国际部根据相关国家政策向国家上级部门进行申报。项目在国家教委备案或审批后方可进行招生、宣传等活动。

•  各院系凡涉及涉外项目者,需指定本院系一位老师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外国院校联系、专家聘用、项目审批等管理工作。名单需上报国际部。

•  各院系国际项目合同、协议书、意向书、学分认可授权书、中外合作计划书等所有涉及中外双方文件,须在国际部备案,以备上级领导审查之需。

•  各院系可自行联系国际项目合作与交流,也可请国际部直接联系。具体合作模式由各院系自行决定。国际部可根据国家涉外政策、各国不同签证模式等给出相关建议。

•  外国专家聘用及管理

•  各院系如需聘请外国专家来我校工作,需向国际部提前六个月提出申请。 《聘用外国专家申请表》 可在本校网站上下载。

•  外国专家合同由国家统一制定,但各院系须制定附加合同以说明具体工作细则,合同为中、英文各一份,各院系翻译完后上交国际部审核并交校长签字。

•  国际部应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规定申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手续,并由聘请外国专家院系指定老师配合国际部完成办理外国专家来华手续、文件、出入境、签证、警察局注册等具体工作。

•  外国专家来华后由国际部安排住宿,并须在抵达中国第二天由本院系指定老师带领到当地警察局 / 派出所注册。

•  外国专家来华后一个月内由国际部办理“外国专家证”。

•  所有外国专家证件须在国际部备案。

•  外国留学生申请及管理

•  各院系如与外国院校达成外国留学生互换、交流、短期学习、培训等项目,可先向国际部提出申请,并提交项目计划书、课程安排及成本预算,然后由国际部向校长申请审批。

•  校长审批后如确定为可实施项目,则由国际部根据国家涉外政策,以及学校现有资质向国外留学生办理签证、住宿手续等。

•  国际部在办理签证手续之前,外国留学生需先交付来华学费的 20 %作为办理来华签证办理抵押金或一部分学费。汇款应直接汇入学校指定账户。剩余学费及住宿费须在来华三天内付清。

•  外国留学生来华后由国际部安排住宿,并须在抵达中国第二天由本院系指定老师带领去当地警察局 / 派出所注册。

•  外国留学生来华后课程安排由各院系自行计划;教师课时费用由各院系按实际上课时间按月提前向国际部申报,然后由国际部统一向财务部提出申请,做到有效及时不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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